引言
旧石器时代中期,在人类体质形态方面已摆脱猿人的特征而进入到“古人”阶段,结合地质年代来看,它已属于晚更新世早期,其绝对年代,距今约四万年至二十万年。
丁村文化
旧石器时代中期的人类化石和物质文化都有不少发现,但最能说明问题和最有代表性的要首推丁村文化。丁村文化的发祥地,是在晋西南汾河下游的襄汾县,丁村是襄汾县的一个村庄。在丁村一带发现了许多化石和出土旧石器地点,而且都采集了标本和进行了科学发掘。现在我们依据所公布的资料加以简单的介绍。丁村文化在襄汾县分布的区域,南北长约十五公里,东西则沿汾河两岸都属于它的范围。
例如在史村一带,人们经常会发现人工打制的石片和石器;在毛村附近的汾河岸上也发现了几处石器地点,特别是丁村到曲里村之间,石器地点特别丰富,在一公里的范围内,重要的石器地点就发现五处,而且在编号100的地点处还发现了三枚人类牙齿。近年来又新发现了一个小孩的头顶骨化石。另外在柴庄、胡仙沟、庭猫沟、苍头和沙女沟等地都发现了同样类似的石器地点。
除丁村附近一带之外,在汾河上、中、下游的广阔地带都发现有丁村文化。丁村人化石和丁村文化发现的地层,据裴文中、贾兰坡两位科学家的研究,应相当黄土和黄土底砾层的时代,也就是说属于黄土期较早的一个阶段。丁村文化遗址发现的石器共二千多件。其制造方法,基本上是采用了摔击法(似河文化的投击法)、碰砧法和直接锤击法几种。
发现的石核石器有:砍斫器(原报告称为砍砸器),其中有单边砍斫器,多用交互打击方法。北京人石器多由一面打击,交互打击较少,有多边砍斫器,也是用交互打击法制成。似“手斧”石器。球状石器,最大者重达1500克,最小者约200克左右。锥形石核。丁村发现的石器大部分都是石片石器,其中有:单边形石器,系在石片上一面加工。多边形石器,有圆形、椭圆形和三角形等几种。厚尖状器,采用厚大的石片打制而成。
有三棱尖状器,最大的重达1154克。从打击痕迹观察,有用摔击法打成,有直接锤击法打成。还有一种鹤嘴形尖状器,较大的重达940克,器身轮廓与三棱尖状器十分相似,唯尖端稍偏,好象鹤嘴。小型尖状器,第二步加工技术很高。刮削器,发现最多,是一种最普遍的工具。丁村石器的特点,是以石片石器为最多,一般石片都比较大,石片角大于110,打击点不集中,半锥体很大,且常双生。
石器的类型比较明显,有砍斫器、刮削器、石球、小型尖状器、厚尖状器、鹤嘴尖状器和三棱大尖状器。但是,三棱大尖状器在各种石器中占有特的地位,它是丁村文化具有代表性的石器,所以有人把它称为“丁村尖状器”。丁村文化的石器,第二步加工修整情况和以石片石器为主,与北京文化的石器是相同的。但是丁村文化的砍斫器,绝大部分是采用交互打击法制成的,因之效果好,质量高,这一点北京文化的石器是赶不上的。
另外丁村文化的石器工具,随着用途的不同已经分化,较之北京文化一器多用是前进了一步。所以说丁村文化是北京人望尘莫及的,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因为时代前进了。关于丁村文化的来龙去脉,也就是丁村文化的源流还需要加以探讨。苏联文人瓦西里耶夫,从西方资产阶级学者陈旧的武库中,搬出了早已被批判得体无完肤的“中国文化西来说”的谬论。
瓦西里耶夫说:“北京猿人同丁村人相距几十万年,而丁村的旧石器制造却通过蒙古的旧石器时代而和西方的文化(莫斯特期)相近。总之,可以十分实际的推断,丁村文化并非起源于中国猿人,而起源于和它相近的欧洲旧石器时代文化。关于山顶洞人也可以这样讲。”先看一看丁村文化是否“起源于和它相近的欧洲旧石器时代文化。”瓦西里耶夫所说的欧洲旧石器时代文化,系指莫斯特文化。
莫斯特文化中主要的石器有三种:第一种是小型手斧,是用石片做成的,在石片周围的边缘,用交互打击法打制而成,其形状似扁桃形或心形。这种小型石斧加工很细而且数量很多。丁村文化中的似手斧石器,在丁村东约五里的沙女沟发现了一件,从其外形看它很象在西欧各地所发现的旧石器时代初期的手斧一类的石器,一端较尖,一端较圆,器身一面平,一面凸出,其外形绝不象欧洲莫斯特文化中的扁桃形或心形的手斧。
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有四点:一是数量少,二是外形不象。莫斯特的手斧都是小型的,而丁村这件石斧可不能算小型,它的体重为1115克,这是第三点不同。莫斯特的小型石斧是用石片打制成的,而丁村的石斧则是用石核或未加工的砾石打制而成,这是第四点不同。就凭这四点不同的小型石斧,能作为丁村文化是从欧洲莫斯特文化传来的证据吗?
显然是不能的。莫期特文化中第二种代表性的石器是尖状器,这种尖状器学术界通称为“莫斯特尖状器”,可见它确实是莫斯特文化的代表了。第三种是刮削器,也是莫斯特文化中数量较多的石器。莫斯特尖状器和刮削器“这两种工具都是典型的莫斯特期的三角形石片制成。尖状器锋利的刃部是三角形的顶端,刮削器的弓形的刃部是三角形的底部。”
这里说得很清楚,莫斯特文化打下来的石片最典型的是三角形石片,用这一类石片可以制成尖状器,也可以制造刮削器。总之,它们用的是同样的三角形石片,所以说它们的体重相差不会太远。丁村文化的尖状器则不同,它除了小尖状器外,还有一种尖状器是用又厚又大的石片加工而成,体重为833-1154克,尾端比较钝厚,有的还保留有台面,石器一面为棱脊,一面为平面,成为三棱形。
这种三棱尖状器,是丁村文化重要特点之一,但是在莫斯特文化中是找不到的。丁村文化中的小尖状器,虽然也是用石片制成,但并不象莫斯特文化都是用三角形石片制成。莫斯特文化的刮削器,是在三角形石片的底部加工成弓形的刃部,把与刃部相对应的背面修整成弧形,使整个石器呈半月形,所以称为半月形刮削器。丁村文化的情况,则是直接打下来的石片,能够作刮削使用的便不进行加工,所以它的形状是多种多样的,很不规则。
这样比较的结果,它们的区别也就一清二楚了。丁村人的上门侧齿呈铲形,与北京人相同,而莫斯特文化的主人尼安德特人则没有这样的特征,这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差异。莫斯特文化不仅在内容上不同于丁村文化,而且在绝对年代上也晚于丁村文化,这更是一个关键性的差异。根据以上这几方面的对比观察,瓦西里耶夫所说的丁村文化是从莫斯特文化传来的根据在哪里呢?这不是在玩弄科学、在捏造历史吗!
从以上介绍的情况看,丁村文化的渊源绝对不是欧洲的莫斯特文化。丁村文化的祖先到底是谁呢?我们知道早于丁村文化的有西侯度、蓝田、河和北京人文化,这几处文化中西侯度文化和蓝田文化时代过早,暂且不论,河文化比较起来是近了一步,时代更近一些的是北京人文化。现在我们将河文化和北京人文化与丁村文化来进行对比观察。同样的器形,同样的打击方法,这三种文化有它的共性,但也有差异。
从共性和差异就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关系。丁村文化和北京文化有共性,但差异较大。在打制石器的方法上,北京文化没有丁村文化中的“投击法”;在石器类型上丁村文化中三棱大尖状器和石球,北京文化中没有;丁村文化以较大的石片为特征,而北京文化的石片一般都较小。但是丁村文化与河文化相比较,两者打击方法一样,石器类型一样,石片角度基本上也一样,就是在石片大小方面,其特点也基本上相同。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丁村文化渊源于河文化,河文化是丁村文化的祖先。1981年4月29日《光明日报》发表一篇《丁村文化遗址又有新发现》的文章,介绍在丁村遗址发现了旧石器时代早期石器遗存,典型器物有三棱大尖状器、大尖状器、砍砸器、刮削器和石球等。这些典型器物正是河文化的特征,而其时代都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这一发现更进一步证实上述结论是正确的。
丁村文化虽然是河文化正统的继承者,但与北京文化也存在着较密切的关系,不仅文化方面如此,即从人种学观察,丁村人也是北京人的后代。丁村人门侧齿呈铲形,与北京猿人相同。不过相对地来说,在文化类型上它是更接近于河文化。据《丁村文化遗址又有新发现》一文介绍,从与丁村隔河相对的丁家沟的地层中,发现了丁村文化晚期的遗物,它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
结语
丁村文化晚于北京文化,它的地质年代相当于晚更新世早期,文化期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偏早一阶段,绝对年代大概在距今十万年至十五万年之间。莫斯特文化的时代达数万年,大约结束于四万年前,相当中国旧石器时代中期最后一个阶段。因此,丁村文化实际上是贯穿了旧石器时代早、中、晚三期。我们习惯上说的丁村文化是指它的中期。